2013年9月5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达才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实习编辑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