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进一步,能“下海”当老板;退一步,还能回原来岗位继续捧公务员的“铁饭碗”,7月9日,安徽省人社厅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亦可离岗创业。在当下人们都挤破脑袋也要往公务员队伍里钻的现实下,真有人愿意放弃本职而去经商吗?公务员多年积累的人脉关系会不会造成经商过程中更多的腐败?停薪留职算不算一种制度上的倒退?......政策一出,可谓争议纷纷。或许,继聘任制后,给公务员队伍松动松动,不是坏事,但如何才能让他们干干净净的离开,干干净净的下海,也应仔细研究,切莫让这一途径成为新的“病菌”温床。
安徽“奖励公务员下海” 既当官又挣钱?
【直击政策】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资金扶持、人才支持、保障服务等多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而文件引起较多关注的,则是其中提到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亦可离岗创业。
《意见》共分为六大部分共计26条,在提供人才智力支持部分提到,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对有创业项目,符合相关条件并依法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予以批准,不得设置法律规章规定以外的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