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配防护用品可以投诉
我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对邻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眼睛、甲状腺、性腺等)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所5月份检查了22家医疗机构,结果发现,多数医院配备了防护用品。但是医生在做检查时并未全部告知,而受检者很多也没有这样自我防护的知识。特别是一些大医院,有时候工作量大,或者在接待一些团队体检的时候,不能做到主动告知。
目前医院没有主动告知,并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所以呼吁体检者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在做射线检查时使用防护用品,如果医院无法提供的话,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每年放射检查应不超1次
X射线是一种电离辐射,可以破坏人体内的大分子结构,甚至造成细胞损伤,从而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在拍片时,除了受照部位,其他临近或敏感的部位都需要穿戴防护服。病人穿上防护服检查时,99%以上的散射光都可以防护掉。
那么如果一次检查没有进行防护,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吗?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X射线曝射量在容许范围内,一般影响极小。若接触的X射线量过多,就可能产生放射反应,甚至产生一定程度的放射损害。由于照射的位置不同,接受的射线剂量也不同。
卫计委明确规定,在健康检查中应严格控制放射检查频次和受照剂量,一般每人每年在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技术不超过1次。建议患者在诊疗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做常规检查可以尽量避免透视检查。(记者 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