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新大地罚单一览
发行人:1、对新大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运江、凌梅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对监事及财务总监凌洪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对董事黄鲜露、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赵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5、对董事樊和平、邱礼鸿、支晓强、何日胜、奚如春、监事马建华、陈增湘、林明华、副总经理李明、何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保荐机构:1、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2、对南京证券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3、对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1、没收大华所业务收入110万元,并罚款220万元;2、对大华所责令改正;3、对签字会计师王海滨和刘春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律师事务所:1、没收大成所业务收入50万元,并罚款100万元;2、对签字律师丘远良、申林平、刘军、刘韬给予警告,并对丘远良、刘军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申林平、刘韬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对刘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附二:天能科技罚单一览
发行人:1、对天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秦海滨(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曾坚强(董秘)、刘俊奕(实际履行财务总监工作)和陈守法(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对在相关报告上签字的人员任小军、张德利、张红超、陈涌海、刘正、郑庆华、王永平、张新梅、高文新、张志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保荐机构:1、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从事该业务的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对民生证券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3、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1、没收大信所从事该业务的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2、对大信所责令改正;3、给予签字会计师胡小黑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给予签字会计师吴国民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律师事务所:1、没收君泽君律所从事该业务的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2、给予签字律师许迪、王祺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