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元”及“协助执勤40分钟”两项处罚的赞成率相对稍低。网友们认为,提高违法成本,的确能对规范行人行为起到作用。
“分档处罚”避免“砍价”
近日,一段大妈闯红灯砍价的视频走红网络。北京街头,一名骑车的大妈闯了红灯,交警拦下她说要罚20元,大妈扶着车子执著砍价:“交10元吧”……交警无奈地说:“咱们这不是做生意,不能讨价还价,您这是违法了。”大妈仍不妥协:“嗯嗯,违法违法,我知道,交10元钱吧。”交警坚持:“交20元钱。”大妈继续:“10元钱。”
据了解,5月6日,北京全面开罚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金额分别为10元和20元。而深圳则采取分档处罚,最高100元,最低20元。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昨日告诉记者,之所以制定分档处罚的细则标准,就是为了根据违法轻重进行处罚,避免“砍价”。
处罚标准分档 最低20元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罚款100元: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的;不服从管理、劝阻的;曾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处罚过2次(含)以上的。
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罚款50元:带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曾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处罚过1次的;交通高峰期间(工作日7~9时、17~19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3. 除上述一、二情形外,处罚款20元。
4. 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对上述一、二、三项分别按照协助执勤60分钟、40分钟、20分钟执行。
解读处罚标准
“分档处罚”有何依据?
“分档处罚”是深圳特区法规的要求。修订后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条例》第125条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即闯红灯)的处20~100元罚款,这是深圳实行“分档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