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平等机会,然后接受竞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杨德广表示,此次教育部下发通知提出“三个严禁”,首次确认“含有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应该被禁止。从某种意义上说,此番禁令具有标志性意义,可让全社会意识到,用人单位限定名牌高校行为并非理所当然,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不认可的。
“效果有待观察。在我国,行政指令是有一定作用的,今后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应该不会公开限定211、985高校了,普通大学毕业生至少有资格报名,这是促进就业公平的可喜进步。”杨德广指出,教育部禁令只能规范高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他部门和企业尚无约束作用。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罗和安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提交议案,呼吁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反就业‘院校歧视’法律条款,维护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权利”。
专家建议,目前推出一揽子反就业歧视法可能有困难,而单个部门下发通知又难以保证效果,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联合出台规定,禁止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招聘时设置“院校门槛”,首先在机会上保证大学生就业公平。
“长远来看,要抓紧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将性别、年龄、身高、学历、户籍、院校等限制因素予以规范,明确可以设置和不可以设置‘限制性条款’的各种情形,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纠错和救济制度。”罗和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