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婚姻登记处在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公布后,都呈现繁忙景象。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遵嘱隐其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透露,闵行区今年3月的离婚人数比1月上升76%,年龄最大的离婚者为87岁。3月4日(“国五条”细则出台后首个工作日——编者注),出具了500多份无婚姻记录证明,51对夫妻前来办理离婚,经过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劝回8对,但43对也创下了该区单日离婚最高记录。以至于到第二天,不得不设立专门窗口,增加志愿者,提供资料预审和咨询等服务。志愿者们观察到不少不正常的现象:一些离婚当事人火气很大,因为不符合离婚条件拍桌子就骂;个别人可能由于着急买房卖房,拿着假证件就来办手续。“还有一些人来时手牵手、搂搂抱抱,离婚的理由却是感情不和,说好聚好散。公然说为买房离婚的我们肯定劝回,但只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我们没有理由不给办。只要办了手续就是真离婚。”这位负责人说。
调查显示,81.7%的人感觉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各地配套细则影响婚姻,其中64.0%的人感觉影响较大。
“我爱打折网”网友萌萌认为,“国五条”的颁布和实施,绝不是为了增加离婚率而给国家添堵的。任何一条法律法规都不可能没有漏洞。为“国五条”而离婚,不是政策制定有问题,而是离婚的家庭太功利,总想多占资源。她上个月按二套房政策买了套房,虽然利率和首付都提高了,但是和钱比起来,没瑕疵的感情才最重要。“我们从2005年就开始看房子,看到喜欢的钱周转不开;等钱周转开了,房子又不合适了。等了这么多年,各种条件基本合适了,又限购了,又调地区指导价了,又利率上浮1.1倍了。这些都能克服,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奋斗更有动力,不是吗?真要离婚了,不管新房子写在谁名下,离婚协议上的每个字都将是矛盾产生的根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认为,离婚买房对中国婚姻不会有根本性的挑战。因为家庭稳定的基础不是婚姻的外在法律形式,而是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情感、责任和家庭伦理。为了房产“假离婚”,也是为了家庭共同的目的,这并不影响到家庭生活本身。但他也提醒,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既然享受规避规则带来的好处,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江苏高院出台规定,明确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非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强世功认为,这个法律方向是正确的,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个人在做选择时要想到后果并承担责任。
60.2%的人认为为规避政策或获取利益离婚是对婚姻的亵渎
“我们现在宁愿不买房也不离婚,但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呢?”张女士和她先生都是独生子女,以后双方老人要来北京养老,两套房就不够住了。还有孩子上学的问题,现在房子划片的小学教育水平不高,稍有经济能力的家长都给孩子择校了。她打算换套学区房,只能先卖掉一套房。可是学区房太贵,卖房又要交20%的个税,家人都建议她离婚卖房,一直坚持不离婚的她有些犹豫了,“如果能不折腾就满足教育和生活需求,谁会愿意折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科研处处长周江指出,目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际是通过住房需求管理,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将有限的住房资源更多地用于满足自主需求和改善需求。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短期内住房供求还难以实现平衡,如果不实施限购,越是有钱的家庭越有能力购买住房,住房供需和房价上涨的压力更大。限购政策主要针对第三套房及以上,已经考虑了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需求,有利于保证住房资源配置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