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
咋不见纪委明察暗访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无疑遏制了挥霍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但我们低估了一些习惯了觥筹交错礼尚外来执掌公权者,有头有脸者们伺机妄动的能耐与胆识。这不,铺张浪费,公款宴请大吃大喝转入“地下”,令人瞠目。
对此怪现象,按说也应该有解决之道的,即不少单位部门纪委监察部门牵头设立的明察暗访组,无处不在的摄像镜头,怎奈纪委监察也是单位部门的一部分,也隶属单位管辖之下。再者,纪委监察部门也是人,也需要配合单位部门的中心工作,甚至在一些地方,纪委监察部门也被分配有招商引资任务,或是为配合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在这样一种令人纠结,且又难以逾越的制度规则语境下,希冀仅仅依靠纪委监察部门出手,或是通过明察暗访就能使公款吃喝绝迹,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由此,新华社记者在郑州天中大酒店,偷拍“公款年会”时,餐厅冲出数人,抢夺记者的手机、相机并推搡呵斥。记者被搜身后,遭非法扣押半个多小时。酒店服务员说:“是(郑州)凤凰台警务区民警搞团拜聚餐。”事后,郑州市公安局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多人被行政记过处分,就餐民警餐费分摊自负。
要有效遏制公款大吃大喝,单靠纪委监察部门无济于事,应该找寻新出路,新途径,那就是充分依靠、仰仗媒体和广大网友们参与进来,配合各地纪委监察部门一道跟进。我想,只有打造起一种官民结合,全方位,立体化,且无处不在的监督公权滥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天罗地网,各种巧立名目,公权滥用,大吃大喝的歪风才能无处藏身。
李甘林
建议
执行上要有刚性措施
在限制公务接待标准上必须坚持“零容忍”。各级地方政府在限制公务接待标准上,并不缺乏相应的规定,几乎年年都要出台文件,反复重申早已出台的各项规定。为什么那么多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根本原因是,在执行上没有刚性措施,没有做到“零容忍”,文件要求只是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芬兰那位身为正部级官员的央行行长,在公款招待客人时,多点了一道鹅肝,而丢了“乌纱帽”故事,国人的耳朵早已听出了“老茧”。然而,现实生活中却鲜见官员因公务接待违规而受到严肃处理的事情。
公务接待费用应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的监督。实践证明,网络监督已成为反腐的有力武器。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每一笔公务接待费用,都应在网上公布。而且要具体到请客时间、地点、人数(包括姓甚名谁)、费用(包括什么菜)和原因。公开的事项越具体越有利于遏制“躲猫猫”,越有利于堵住暗箱操作的歪门邪道,越有利于公众的监督。
将公务接待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刑法》。对于公务接待违规者要通过党纪、政纪予以处罚,严重违规者则应该入罪。“剩宴”变垃圾的惊人浪费现象,在各地酒店可谓比比皆是。“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公款大吃大喝无异于贪污和浪费,无异于犯罪,理应通过法律规范所有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