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速上一辆侧翻的大客车造成14人受伤。紧急救援中,急救人员出车前未带钱,而收费站则“铁面无私”要求必须交纳15元通行费才能放行。双方争执致使救援过程耽搁33分钟之久。
15元,仅够买一个汉堡,或是一斤猪肉。但就是这15元钱,却让生命显得如此“廉价”。e哥一定要出来说道说道。
生命不是讨价还价的筹码,制度也不是漠视生命的理由。人命面前,时间就是生命,急救车多耽误一分钟,就意味着伤者多一分危险。无论双方谁有理,都应该秉持生命至上的原则“特事特办”。
e哥要问,收费站为何不能更加灵活地执行收费政策,本着救人优先的原则,对载有伤者的急救车给予放行。同时,救护人员明知高速收费,为何工作预案中不事先准备过路费,在忘记带钱后,为何不能提供证件或可抵押物快速通过。
于理,收费站的做法无可厚非;于情,涉事双方对宝贵生命的冷漠态度,让e哥感觉到极度寒心。e哥联想到去年底,大连市民在拥堵的马路上主动为急救车让路。这件“制度给生命让路”的新闻或许可以温暖一下e哥刚刚拔凉拔凉的心。
e哥也要说,“特事特办”非长久之计,生命快车道的畅通无阻,需要制度“导航”。急救车优先路权,我们需要法律的明晰和统一。“争分夺秒抢救生命”则需要各方面给予配合。
e哥建议,不妨出台专门的法律规定,将急救车列入高速公路免费范围内,同时,制订具体的处罚细则,提高“急救车公车私用”的违法成本。e哥真心希望,让制度给生命“特权”,让法律给伤者“开道”,让生命有机会能与时间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