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运用摄影艺术这一形式和网络这一载体,对外充分展示社会主义新西藏的新成就、新变化、新形象,促进西藏文化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由中国西藏网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协办,西藏自治区文联支持,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专业摄影媒体和全国知名商业网站合作的首届“印象西藏” 摄影作品大赛,将通过网络媒体向全国摄影专业人士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并于2012年10月在北京展出,同时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上广为宣传。作品内容以展示西藏的发展成就、壮丽风光和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传统文化为主。
本次大赛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惠赐佳作,踊跃参加。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中国西藏网、中国摄影家协会
2、协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3、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文联
4、合作摄影专业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展览网、《中国摄影报》、《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手机报。
二、作品征集细则
1、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稿,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特别鼓励在西藏工作生活的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2、本次大赛只接收西藏和平解放以后拍摄的摄影作品。必须在西藏地区拍摄,取材于西藏自治区社会经济、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等。参展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所有作品要求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且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摄影艺术水准。
3、本次大赛设四个类别:分别为“自然生态”、“社会生活”、“多彩文化”以及“历史变迁”(注:如有新旧两张照片反映历史变迁,可以把两张并排拼在一起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主办方有权调整作品的类别。
4、作品规格:本次大赛只接收电子来稿,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照片来稿。所有作品均须使用JPG格式,作品长边要求1024像素(请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调用技术鉴定、制作展览照片)。请使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省别/地区”作为图像文件名。
5、请认真填写参赛表,此表的文件名和对应图像的文件名相同,并与作品一同发至822996771@qq.com。了解本次大赛具体内容及参赛表格下载地址为中国西藏网(http://www.tibet.cn/)或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cn/)。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
7、投稿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构图所需的裁切外,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作品,;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被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10、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1、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已经评选的取消入选资格。
三、评选
1、本次大赛坚持以标准第一、控制总量、优中择优、科学公正的原则综合评定;入选以上作品将在中国西藏网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进行一周公示。
2、作品入选设置
本次大展拟入选作品约202幅:
金质收藏作品4幅,稿酬各15000元 。
银质收藏作品8幅,稿酬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2幅,稿酬各1000元
佳作作品28幅,稿酬各500元
优秀作品150幅,稿酬各200元。
(注: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3、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不低于30M,Jpg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请作者务必将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说明
1、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非商业性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另支付报酬。
2、本届大赛评选结果将在中国西藏网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上公布。
3、凡在本次大赛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
4、大赛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次大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联系电话:范袆萍 010-57573008 何 珊 010-6514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