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随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中央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各自2013年的部门预算,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全面启动,一并亮相的还有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这是中央各部门自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以来,连续第四年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013年中央财政预算后,财政部应在20日内批复中央部门预算,中央部门应在收到批复的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部门预算公开时间进一步提前。2012年中央部门于4月23日至25日三天内公开了本部门预算,而今年提前到4月18日公开。
“今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很多新变化。”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大亮点是今年中央各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一并公开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据介绍,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是7月份随同部门决算一起公开的,今年则改变了以往随同部门决算一并公开的做法,第一次提前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财政部表示,这样更加便于社会对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预算公开,外界一直期待在细化上下功夫。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介绍,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更加详细。在2012年各部门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5个类级科目支出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展到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2个类级科目。
记者注意到,针对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时社会比较关注的住房保障支出等问题,今年中央部门也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说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此外,去年各部门公开的内容中只反映了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今年专门增加公开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
不过,今年恰逢国务院机构改革,外界关注一些新组建或职能有所调整的部门是否会公开部门预算。
对此,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指出,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部分中央部门机构和职能需作调整,部门预算也需作相应调整。由于相关调整工作尚未完成,这些部门暂不公开部门预算,待职能和预算调整工作完成后再作公开。这主要涉及国家铁路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国家能源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