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控烟法”等一批法规政策在澳门特区正式生效
伴随着2012年元旦的来临,包括《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以下简称“新控烟法”)在内的多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在澳门特区正式生效。
自元旦零时起,“新控烟法”在澳门特区正式生效。目前,澳门大街小巷、社区住宅都张贴着“违反禁烟规定者最高将被罚款600澳门元(下同)”的宣传单;根据规定,禁烟场所负责人未在管辖区域内显眼处张贴禁烟标志者,将被罚款1万至10万元。
去年4月18日,澳门特区立法会细则性地通过“新控烟法”。这一法律规定,澳门除娱乐场所外的大部分公共及室内场所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全面禁烟,而娱乐场所须在2013年前设立符合标准的吸烟区,但面积不能大于总博彩区的50%。
澳门特区财政储备制度也从元旦起生效,这一制度是去年8月12日由特区立法会细则性地通过的。这项法律规定,特区政府的基本储备数额不能少于当年开支拨款总额的1.5倍,足够维持特区政府一年半的开销。届时,特区政府会将历年滚存的1529亿元分为三份,其中745亿元拨作基本储备,242亿元为超额储备,并一次性拨款542亿元作为外汇储备。
另外,自元旦起,特区将提高市民的维生指数,其中一人家团(一个家庭一口人)的最低维生指数将由原来的3000元调升至3200元,而两人家团(一个家庭两口人)的维生指数增加710元达到5920元……特区政府还放宽申请食物银行“入息”(家庭收入)的上限,即将免费发放贫困家庭食品的收入放宽至维生指数的1.7倍。
此外,特区政府经济局将从元旦起推出“会展活动激励计划”,承接特区政府旅游局去年年底结束的“激励商务旅游市场发展计划”,对合资格的展览继续提供适当的展览场地租金补贴,及一定折扣的酒店房价津贴,以吸引参展商,持续推动澳门会展业的发展。
来源:新华网(记者 刘冬杰)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