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第3届亚沙会期间入住亚运村的各国家地区运动员和随队官员、媒体记者、技术官员等相关客户群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让更多的优秀企业能够有机会参与并融入亚沙会,海阳亚沙委向社会公开招募第3届亚沙会亚运村商业休闲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商,特发布此招募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3届亚沙会亚运村商业休闲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商招募。
(二)招募项目种类:(1)银行服务(2)邮政服务(3)特许商品零售店(4)售票亭(5)美容美发店(6)综合商店(7)影像中心(8)旅行社(9)快餐店(10)花店(11)洗衣店(12)健身中心(13)网吧(14)特产专卖(15)水果店(16)茶艺、冷饮(17)文化展示(18)合作伙伴展示区(19)书报亭(20)海阳毛衫展示(21)工艺品
二、招募范围及招募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应征人通用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二)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行业经营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未发生重大法律诉讼事件,无投诉记录。
(四)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
(五)提供服务的原材物料和成品必须符合亚组委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标准或相关质量要求。
(六)工作人员普遍具有外语特长的企业优先。
(七)具有大型赛会配套商业或休闲娱乐项目服务经验的企业优先。
(八)具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亚沙委提出的相关服务要求的能力。
四、应征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五、应征费用
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募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应征结果如何,海阳亚沙委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六、亚运村商业休闲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
(一)亚运村商业休闲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商,将从2012年6月10日至6月25日在亚运村相关指定区域为亚沙会相关客户群提供服务。
(二)亚运村商业休闲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商应与海阳亚沙委签订《第3届亚沙会亚运村商业休闲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协议》。
(三)项目服务商应自行解决项目运行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
(四)各项目进驻亚运村所需的货物运输均由项目服务商自行解决。
(五)各项目服务商人员的劳务费、工作餐费、保险费、制服费等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各项目服务商人员赛时均可享受上下班免费搭乘公交车;海阳亚沙委不提供或安排各项目服务商人员的住宿。
(六)海阳亚沙委提供项目运行场地内部标准装修(墙体、地面、水电气接口、电话端口等),软装修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装修方案需报亚沙委审批备案。
(七)亚沙委不向服务商支付任何费用,服务商自负盈亏,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费。
(八)各项目服务商进驻亚运村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海阳亚沙委关于反隐性市场行为的规定(详见附件1)。
(九)服务商售卖的所有产品(服务)必须是赞助商的产品(服务)或者是与赞助商产品类别不冲突的产品(服务),非赞助商的产品需遮盖该产品的商业信息。
七、招募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应征人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填报《第3届亚运会亚运村商业休闲服务中心项目服务商招募报名表》(附件2),并向海阳亚沙委递交相关材料及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海阳亚沙委收到意向文件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应征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质条件、技术等级、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
(三)经过评审确定服务企业,海阳亚沙委与中选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第3届亚沙委市场开发部陈军
(二)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话:0535-3230703,传真:0535-3331917
(三)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海鑫中路88号
(四)邮政编码:265100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应征。
(二)应征材料一旦提交,不论应征结果如何,海阳亚沙委不予退还。
(三)海阳亚沙委对本次招募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第3届亚沙会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