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分析师称,这项规定的废止事实上是对今年10月8日保监会出台《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呼应。在这个篇幅不长的新规中,保监会在事实上对未来3~5年的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作出了安排。保监会鼓励保险产品的营销渠道能够更加多元化并具有创新性,这些新模式的探索包括专业中介、网销、电销、交叉销售以及社区门店等,预计保险中介公司可能成为未来主要的营销新模式和新渠道,保险中介公司将直接对保险营销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此外,对保险公司而言,最主要的影响在于提高营销员的福利和保障所带来的营业成本。
“2007年旧规定的废止,为保险公司进一步改变目前的营销员体制、提高营销员的待遇和福利扫除了最后的障碍。我们认为,营销员体制的改革,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将营销员转变为保险中介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公司,或者在不改变现行代理佣金制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劳动身份,提高福利待遇。但无论哪种方式的改革,都需要假以时日。监管机构也意识到这一改革的影响,因此也希望改革能够更加稳妥地推进,使得改革对保险公司业绩的影响能够降到最低。”上述分析师如是说。
对于部分媒体将废止《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解读为“放宽险资投资银行股权的上限,险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将不再受单独的余额和投资比例限制”的说法,中银国际的证券分析师也表示,事实上,这项旧的规定是2006年针对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银行股权而作出的规范,而在2010年9月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中,旧的规定就已经在技术层面上废止了。而保监会在2010年9月的新规明确表示,“原有关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对于投资未上市银行股权的实例中,中国人寿持有20%的广发银行股权和3%的杭州银行股权,中国平安持有10.33%的台州市商业银行股权,中国太保持有5.98%的杭州银行和4%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权。
“从未来的发展看,短期内上市保险公司大幅增持或收购未上市银行的可能性较弱,除中国平安外的其他3家保险公司可能将更多关注保险主业,而中国平安在收购深发展之后也不太可能继续收购其他银行的股权。总之,我们认为,21项规范性文件的废除,对保险板块的影响微乎其微。”上述分析师如是说。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