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筹集规模的稳定增长。今年我市已筹集住房公积金95.25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筹集规模将稳步跨入百亿元的城市行列。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筹集规模、覆盖人数以及贷款规模,始终位居全省首位。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20年来,在推动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个人住房问题、实现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已累计筹集住房公积金600.35亿元,累计有222.9万职工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职工人数已达到158万,累计有108万职工因住房消费等原因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323亿元,实现收缴余额277亿元;累计有18.3万个职工家庭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42.46亿元,解决了住房问题。
在20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市探索出了一套具有青岛特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并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电子监察预警系统,确保了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有序地开展。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过程中,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标准,规范单位的缴交行为,按照 “控高保低”的原则,依据统计公布的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交限额标准,将缴存额的上下限幅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兼顾高收入职工群体缴存意愿的同时,保障了低收入职工群体的基本权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始终保持强压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执法检查,为4698名职工追缴到位住房公积金 2613万元,有力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运营使用方面,我市始终将保障缴存职工基本需求,作为政策推行的着眼点和出发点,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面向社会中低收入群体的政策措施,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门槛,放宽了低收入职工群体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允许享受城市低保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新市民、失业3年以上的职工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今年青岛市又推出了针对城市低保家庭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改善民生、保障缴存职工基本需求方面的作用,将日益凸显。
(本报记者 傅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