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信息还需进一步透明
其实,在一个月前,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有关住房公积金入市的文章发表之后,相关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
曾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的陈淮就曾在微博上连发三条微博提出:
“公积金需要通过投资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吗?公积金是存多少取多少,不会因为房价上涨而给缴存人多取一分的!这和养老金标准需依社会生活成本提高而不断提高完全不同!而且公积金贷款是要收取利息的。”
在陈淮看来,缴存1万元的住房公积金,退休时就退还1万元,不会因房价“通胀”而多退1分。公积金不需以增值为管理目标,其功能是百姓互助,是尽量多地贷给有合理需求的缴存人。
不仅如此,陈淮对于住房公积金入市保值增值的说法也表示否认。他列举的数据显示,2007年10月16日,沪指达到6124点的历史最高点,但2010年沪指收于2800点,2011年收于2200点。
如果住房公积金入市亏损,该由谁来承担损失?如果出现盈利,又该归谁所有?这样的问题让人困惑。
在新加坡,有一个中央公积金制度,投资者可以有两种选择。如果只是把钱存入这个机构,则会分得到无风险的存款利率。投资者还可以选择自主投资,用于购买股票、债券等,但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自主承担风险。
但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则没有选择权,这笔钱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运作。从目前来看,并没有相关的政策约定,当住房公积金出现亏损或盈利的时候,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