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南证券副总裁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21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内幕交易买卖股票20余只、累计金额5400余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敏波在2009年3月至2011年6月担任西南证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西南证券自营业务的全面管理工作职务便利条件,获取内幕消息等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通过其实际控制或受托操作的“梅某某”“汪某某”等5人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西南证券自营账户买入或卖出20余只股票,成交金额累计人民币5400余万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季敏波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案情复杂,法院宣布择期宣判。(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