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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神与深圳观念和谐共振

2012-08-20 17:26: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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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神和深圳观念在精神上十分契合,两者都是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明确中国人当代的价值追求。

昨日下午,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陈金龙和深圳商报“文化广场”主编张清走进市民文化大讲堂,以“精神的共振——对谈广东精神与深圳观念”为题,就广东精神和深圳观念的内涵、特点以及两者的联系展开阐述。他们认为,广东精神和深圳观念在精神上十分契合,两者都是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明确中国人当代的价值追求。

把广东精神融入日常生活当中

在讲座中,陈金龙首先指出了广东精神提出的三个背景,第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第二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诉求,第三是提升公民道德素养的需要。

“广东精神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也是道德水准与行为特征的统一。”陈金龙把广东精神的特点概括为两点。首先,它的特殊性体现广东的历史传统、现实诉求和未来趋向。他指出,建设幸福广东没有道德水准的提高,没有化解难题的敏捷,广东的发展肯定会遇到困难;同时,广东是中国的广东,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第二,广东精神提出的“厚于德”和“诚于信”是要通过行动来反映出道德水平,而“敏于行”这一行为特征也包含对道德的要求。

“广东精神这三句话正好概括了为人处事三个方面:对己对人和对事。”张清说,“厚于德”是一个人如何对待自己,“诚于信”是对待他人讲信,诚实对人,“敏于行”是指在做事方面要敢于行动,这三句话恰恰是对人生三个方面一个简洁的概括。“这三句话就是对君子人格的召唤,是对自古以来中华文化中君子人格的继承和发扬,广东精神恰恰比较集中的体现了君子人格价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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