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问 刚过低保线还困难,咋办?
记者:小传旺家庭收入刚刚过当地的低保线,但是依然处于贫困的边缘。社会应该如何帮助这样的家庭?
郑功成:比较理想的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是由多个肩负不同责任的救助项目组成的综合型制度。每一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定功能,这些功能,最好是并行的,而不是叠加的。
比如低保制度,是以收入状况为判断依据的,本质上是对低收入家庭提供实物保障。但是,现行的低保制度中叠加了很多其他的社会救助功能,比如免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小孩教育救助等。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更大程度上为低保家庭提供救助,评估起来也简单。但这样做不利于在低保边缘线上的家庭接受社会救助。
记者:据记者了解,小传旺并没有加入新农合。像他这样的遭受了意外伤害而需要医疗救助,该怎么办?
郑功成:新农合只是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叫法,其本质是社会医疗保险而非合作性质的医疗保障,只有参加进来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因此,应该强制参加。
强制参加的目的之一,正是为了防范疾病与意外事故发生后,人们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情况。
如果拒不加入医疗保险而发生了意外伤害,就应该强调个人的责任。
意外伤害若是由他人造成的,应该依法向致害人要求民事赔偿。如果致害人因生活窘迫无力赔偿,政府也可以考虑设立意外伤害基金。
此外,还有医疗救助可以给予适当的援助,也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来实施相应的救助。不过,慈善救助因受财力与捐款人意愿的影响而并不具有可靠性。
记者:新农合本月入下月就能享受,有人有侥幸心理,现在不入,有病再说,这咋办?个人责任应该如何促进履行?
郑功成: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过程中,这样的行为叫做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是确实存在的。规避这种情况,需要从完善制度和强化舆论引导等方面来促进个人责任的履行。
从制度上讲,有的地方规定新农合一年缴费一次,或缴费满一定期限,才能享受医疗保障,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不参加者或者不缴费者,便只能自己承担风险。
媒体在宣传中,也应该加大对个人责任的宣传力度。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