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表示,面向所有就医人群、所有药品实施零加成销售,即取消药品加成第二阶段已全面启动。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标准。
卫人委称此举将既不增加病人负担,也不减少医院的合理收益。而由于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将由政府财政兜底补贴。
此次取消药品加成的具体调价方案为:依据医院等级设置的不同,分级提高门诊和住院诊查费的价格标准;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人民币,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24元。
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查费增加部分,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增加门诊就医者费用负担;住院诊查费也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增加住院患者个人费用负担。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按照现行的报销比例,分别由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
深圳卫人委表示,诊查费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目前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未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如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为8元/诊疗人次、副主任医师为6元/诊疗人次、普通医生为3元/诊疗人次。在允许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的情况下,这种利益导向机制诱导医疗机构多开药、开高价药,使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形成利益链条。
深圳取消药品加成第二阶段工作启动后,意味着彻底打断了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将为全面遏制公立医院过度用药、用高价药的现象发挥重要作用。合理提高诊疗费价格标准,使之更好地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可以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提高诊查费收费标准,是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其意义在于:一是切断了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体系之间的利益链条,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必然减少不合理的用药行为,减少过度用药,降低高价药品的使用,可以倒逼药品流通领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医药卫生行业风气。二是促进医疗机构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和质量。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的收入将由原来的财政补助、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变成财政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再辅以“打包收费”等医疗服务支付制度,以及公共财政按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购买服务的补偿机制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努力提升技术能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三是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通过优质服务获取回报的积极性。改革将促使公立医院调整内部分配机制,扫除灰色收入地带,使医院的收支结构更好地体现技术劳务成本,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动报酬。
深圳卫人委表示,将密切跟踪医药分开改革后,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状况,科学测算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而随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综合改革的成功实施,市民将会深刻体会到改革带来的服务环境的改善、优质服务的提升、诊疗能力的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将会深刻体会到改革带来的执业环境的改善、社会地位的提高、职业价值的体现。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最终将实现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的目标。
来源:中国日报深圳记者站(记者 陈虹)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