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平交易的基础是对商品的价格构成有详细说明。目前对阶梯式电价热议的根源有两个---电价构成不透明,居民用电量确定不科学。
一方面,电价构成。电在去除掉所有修饰词之后,它核心是一种商品,是商品就应有成本和利润,这一点无可厚非。
但是我们的电价从上个世纪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就不明晰。电价的制定就没有统一的标准与依据。从几分钱到5毛钱,再到将来更高,没有人能够说清楚,1度电的成本构成。这个价格是怎么确定的?里面成本多少?利润多少?没有人能说清楚。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何况是家家户户每天都要用的商品。而价格构成不明晰,自然导致各种传言,比如前两年的抄表工年薪10万的。这对电力系统本身也会带来莫大的压力。
如果是一般商品,正常的市场经济状况下,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价格波动,最终合理化。但是我国特殊的电力架构让这种方法不可行,那解决方法只能是相关管理机构加强监管了。
另一方面。居民的基本用电量的标准该如何制定。
北京、上海、广州各地都出台了居民的用电量标准。但是,这个标准是如何指定的呢?为什么北京标准是240度,内蒙古就只有120度?
有设计方法称采取平均数的办法,自然能确保大部分人的用电量。学过统计的自然明白,平均数法有多不靠谱。住50平的穷人和住200平的富人用电量差距有多悬殊可想而知;同样收入但是在城市和农村的用电量更不相同。简单通过平均数的方法恐怕离真实用电量差距的不是一星半点,更有可能让城市的普通人多交钱。
据媒体介绍,美国采用生命线电价:对在生命线用电量以下的每户每月用电量,规定一个较低电价。这个电价是有具体而明确指标的。囿于资料限制,简单转述业内人士对生命线电价的描述---德州享受生命线电量电价的标准是5口之家,200平房子,年收入低于6万,家用电器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用电交钱天经地义,但是不管是电力的成本和居民用电的标准如果能更透明,必然会减少误读,更有利于和谐社会创建。
来源: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记者 吴勇)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