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奎屯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检查中,抓获一名流窜作案嫌疑人李某,协助农七师垦区公安局破获盗窃案件2起,追回被盗苹果平板电脑、联想笔记本电脑和索尼数码相机各一台,以及50分钻戒1枚,涉案价值2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48岁,新疆塔城市人,无业。2011年11月22日中午,李某窜至奎屯天北新区绿荷里小区,趁家中无人之机,利用自配的钥匙悄悄捅开五楼一居民家门。然后,他入室盗走苹果平板电脑1台和50分钻戒1枚。2011年12月11日中午,李某采取同样的作案手法,盗走奎屯天北新区夏哈拉小区一建筑工房内的联想E40笔记本电脑1台和索尼数码相机1台。盗窃得手后,李某一面将赃物藏匿在自己租住的房屋里;一面四处寻找买主伺机销赃。
7月3日15时许,正当李某在奎屯市海纳尔小区准备再次伺机作案时,被辖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并当场将其抓获。面对确凿证据和民警的讯问,李某稍作顽抗就如实供述了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君已移交农七师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邬宗喜)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