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省工商局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将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网店住所(经营场所)限制,鼓励经营者办理注册登记,为依法监管提供保障。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林勇提交提案,建议加强对通过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的监管。
“网络食品销售存在的问题逐渐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投诉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林勇指出,从现行法律来看,只有实体经营场所才有资格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尚无明文规定对经营食品的网店办理此证。这就给个别不法商家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也容易成为监管的空白。他建议对食品网店进行实名制备案管理,并规定购物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省工商局回应说,将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进一步明确网络经营者须进行实名制备案管理,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据介绍,广东将进一步放宽网店住所(经营场所)限制,鼓励个人和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及时更新、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的内容,为依法监管提供有效保障。
《意见》还将规定大型商务网站应对网店开办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签订服务合同(协议),建立完善的网店管理制度、消费维权制度、信用评价和披露等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新所服务网店开办者的有关信息,定期向所在地工商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据透露,省工商局将以“三打两建”为契机,积极探索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信用档案,大力推动诚信建设。
广东将鼓励和支持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引导省食品行业协会在条件成熟时成立网商分会,建立网络诚信体系,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记者/雷辉 通讯员/张其明 实习生/李小伟)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