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有患者在河北钢铁集团舞钢职工医院就诊时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误诊耽误治疗。院方也表示希望查明死亡原因,同时称国内医院都是50%的误诊率,这很正常。对事件的原因,需要进一步的鉴定,院方目前不接受误诊导致死亡的说法。
所谓国内医院误诊率50%的说法究竟是不是事实?一旦发生误诊并对患者造成损害,怎样将其认定为医疗事故?误诊率又该如何降低?
【核心观点】
国内并没有统一的误诊判定标准,也没有权威的误诊率统计数字。但是,无论从临床实践上看,还是从患者自身的感受来说,误诊率50%都过高,不符合实际情况。所谓“误诊率50%”的说法,基本属于以讹传讹,缺乏事实依据。
由于误诊的复杂性,关于医疗过错的认定也很复杂。当患方发生医疗损害时,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学者建议,应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两种体制的优势结合起来,建立新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
减少误诊率,关键在医方。作为医生,一定要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患者,增强责任心,提高医德医术,努力降低误诊率。尽管医学的进步必然要付出代价,但是这种代价越少越好。
一 问 统计数据从何而来
据相关媒体报道,今年6月1日,患者赵某来到河北钢铁集团舞钢职工医院看病,医生诊断为胸膜炎。在患者输水未减轻病痛的情况下,医生连续给他输了两支“杜冷丁”,病情更不可控制。最终,患者在入院4个多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前舞钢实业公司职工王某也在该医院就诊后死亡。
河北钢铁集团舞钢职工医院医务科主任李明臣介绍,根据赵姓患者入院时的综合表现,医生做出了胸膜炎的判断,但只打了一针止痛的杜冷丁。对赵的死亡,医院不确定死因,还需做鉴定。他说,国内医院都是50%的误诊率,这很正常。对这起事件的原因,需要进一步的鉴定,院方目前不接受误诊导致死亡的说法。
所谓国内医院误诊率50%的说法,引起了议论纷纷。我国的误诊率真有这么高吗?这一数据是如何统计出来的?为此,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河北钢铁集团舞钢职工医院医务科主任李明臣。
“这句话我是从网上看来的,算是个流传很广的说法。我特地查找了一下出处,来源有《长江商报》、《信息时报》等。更早的来源是在2008年4月,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称,他从一份资料里获悉,医生的诊断确实有三成是误诊: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如果经过会诊,经过B超、CT等检测并化验,误诊率是30%。美国的误诊率是15%—40%,英国的误诊率是50%左右。还有专门的误诊学来研究这个问题。”李明臣表示。
可是,这一流传颇广的说法,究竟准确吗?
据业内人士介绍,误诊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我国正式提出“误诊学”还不到20年。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误诊判定标准,也没有权威的误诊率统计数字。但是,无论从临床实践上看,还是从患者自身的感受来说,误诊率50%都过高,不符合实际情况。所谓“误诊率50%”的说法,基本属于以讹传讹,缺乏事实依据。
这位业内人士说,误诊是临床上存在的客观现象。发生误诊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因为人体的复杂性和疾病的特殊性,有的是因为医生的经验和技术水平不足,有的是因为检查设备的误差,还有的是因为患者提供病史的准确性不够。总之,误诊绝非某个单一因素所决定的。
据了解,误诊学是把误诊现象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进行研究,是诊断学的一个分支。如同研究犯罪学是为了防止犯罪一样,研究误诊学是为了防止误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