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新疆兵团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三个方面介绍贯彻落实今年5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支持新建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家爱差别化产业政策)的有关情况。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在能源、矿产、土地等方面比较优势明显,加快发展具有良好基础。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新疆产业健康发展,国家特别出台了区别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倾斜政策措施,从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安排、资金配置等多方面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新疆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开拓市场空间,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进而推动新疆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新疆兵团发改委副主任周平介绍说,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艰巨性凸显,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已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新疆作为我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主战场之一,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地区,也是承接国内产业转移的重要目的地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抓紧落实国家差别化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快新疆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对于培育西部地区开发开放新的增长极、稳定经济增长、调整优化区域结构,特别是对于发展和壮大兵团实力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周平说,《意见》的颁布实施,为兵团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培育优势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带来新的机遇,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三化”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增强兵团自我发展能力,缩小与自治区和全国的发展差距,使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在西北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有利于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新疆工作大局,努力争当新时期新疆先进生产力的排头兵,为履行兵团使命、确保新疆繁荣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意见》提出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遵循科学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原则,重点支持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石油化工、煤炭、煤化工、火电、可再生能源、汽车、装备、轻工纺织等12个产业。
从政策措施内容看,《意见》体现差别化政策要求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微电网建设,加快风电规模化发展,发展太阳能热利用,明确国家确定的太阳能电站等示范项目,优先在新疆布局。还对汽车、装备、轻工纺织等产业提出了一系列差别化引导和支持政策。《意见》特别强调,在综合考虑资源、能源、市场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对新疆重点产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引导。如对钢铁,强调新疆产能总量控制在2200万吨以内;煤化工,则指出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的条件,强调对纳入《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项目给予支持。即将原由国家发改委对钢铁、水泥和化工(PTA、聚酯等)、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年产120万吨以下项目)、煤化工(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非主要河流23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项目)等6个产业的项目核准权下放到自治区和兵团发改委。
周平说,《意见》提出的差别化产业政策对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兵团发改委将坚决按照《意见》要求,坚持作为新疆投资主管部门之一的职责定位,在兵团党委和兵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地推进《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深化落实。近期,兵团发改委将着重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准确定位,理清思路;统筹规划,加强沟通;强化前期,做好服务;夯实基础,突破难点。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 毛卫华 茹克雅) 编辑: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