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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颁布实施《浙江省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2012-05-29 10:39:51 来源:中国日报浙江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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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4日,浙江省委正式印发《浙江省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纲要》全文10400多字,共分为三大块、七个部分,40条。《纲要》充分体现了浙江地域特色,尤其是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要求具体表述为18个字“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与浙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现状相配套,总结浙江做法和经验,符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除了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阐述外,还加入了对有浙江特色 “建设诚信体系”的阐述,并将着眼于建设“信用浙江”,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诚信理念,弘扬诚信精神,培养诚信品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

《纲要》的颁布和实施,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从全国省级层面来看,就公民道德建设专门制定和颁布实施一个《纲要》,在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浙江省的做法属于首创,对新形势下加强全省公民道德建设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中央和浙江省委反复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而浙江省持续20多年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有力提高了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五年来,浙江省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实践活动中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相继组织开展了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文明出行”、道德论坛、“乡风评议”、“春泥计划”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深受群众好评。

从抓公民道德建设和具体道德规范入手,既可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方面内容落到实处,也便于引导群众在践行过程中自觉提升道德境界。

在《纲要》的实施过程中,浙江全省将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结合“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公民道德养成计划等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浙江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发现、精心选树、大力宣传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大力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标准。

《纲要》的颁布实施,将和公民道德养成计划一起,作为浙江省今后一段时期抓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全面建设汇集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来源:中国日报浙江记者站(记者 周依依)编辑:张少虎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浙江 公民道德 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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