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严格把关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2万美元
记者近日从广西检验检疫局获悉,在防城港口岸一艘装载60496.564吨进口硫磺的巴拿马籍散装货船靠泊,由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把关,使国内收货企业避免12万多美元的经济损失。
经防城港检验检疫局登轮对这批货物实施水尺计重,检验鉴定出该轮所载硫磺为59800多吨,货物短重600余吨,短重比例远超国际贸易水尺计重0.5%的允差率。据查,短重原因是因为在装货港用水将货物喷湿后装船,导致605.964吨水被计入硫磺重量所致,这与货轮在航行途中曾经排出600多吨污水的情况相符。防城港检验检疫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索赔证书,为国内收货人挽回经济损失12.27万美元。
据了解,进口硫磺自2012年2月起纳入我国法定检验目录,而货物“注水”及船舶在航行途中排水是国外供货商或船方惯用的欺诈手段。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进口商,一是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时,要订立以卸货港的水尺计重结果为双方结算重量的条款,要增加保护性条款,明确约定索赔期限和品质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货物到目的地后,要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做好货物的检验鉴定工作;三是应选择信誉度高的外方鉴定机构,详细了解当地鉴定机构声誉、能力等,从源头上做好保质保量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记者 黄菲菲 通讯员 包拥军 羽晋言)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