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有时不快有时不递 保价赔偿对寄件人不公平
日前,“3·15”晚会公布征集令,其中第10号是:“快递有时不快,有时不递。”国家邮政局调查结果显示,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只有68.2分,实地测试满意度更低,仅为63.34分。现在很多城市人的生活都已经离不开快递,不过没跟快递着过急、生过气的很少。快递能让人更放心吗?
快递失责寄件人“很受伤”
“网购了个手机,收货时快递员不让验货,说只负责外包装完好,其它的不管,回家发现手机外壳有严重的划痕。”“家里给我快递了14只桂花鸭,到货后只剩9只,煮熟的鸭子飞了?”“给我朋友快递月饼,中秋节都过半个多月了才送到。”
近几年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快递行业业务量也迅猛增长,但快递服务在给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问题凸显,相关的投诉不断增多,例如快递拒绝验货、送货不到位、货物丢失……
快递与传统的个人递送物品过程相比,中断了交付和收讫的过程,增加了参与主体,并因运输过程介入增加了风险。按照民事法律制度,寄件人是委托人,与快递公司存在货运合同或者委托合同,收件人并非合同主体,但收件人的验收却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在发生运送延误或者物品丢失、毁损时,收件人的验收行为和证据提供更关系到寄件人主张合同权利,关系到快递公司的违约行为能否受到追究;如果收件人与寄件人不能精诚配合,最后往往是快递公司逃脱责任,寄件人空有合同当事人身份,却实现不了权利保障。
保价赔偿对寄件人不公平
快递必须通过运输,经由海、陆、空多种方式,国际物流更是艰辛,不可抗力、天灾人祸以及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都有可能造成货物损失。现在快递公司多实行的是保价赔偿的方式,保价是寄件人与快递公司在运送前关于运送物损坏特别达成的赔偿协议,保价金额由寄件人声明,快递公司按照保价率收取保价费,发生物损后快递公司按声明价格进行赔偿。保价中赔偿义务人不是保险公司,保价率是快递公司预先制订的,保价的最高金额也有限制,并非无限价的保价。比如邮政速递公司EMS,保价率是1%,最高保价金额为1万元,顺丰速递保价率是3-5%。,最高保价金额为5万元。
物流行业有自己的风险和成本,但收入仅是运费,因此快递公司在出现问题时一般都按照运费进行赔偿,但这种赔偿方式显然对寄件人不公平。随着快递运送的物品价值越来越高,保价方式显露出越来越大的局限,比如受最高额限制、受快递公司资金实力限制等。
实用邮包险鲜为人知
引入第三方保险加入到快递程序中来,或许可以解决快递公司和寄件人之间的矛盾冲突。2002年,第一份专门的物流保险在某保险公司诞生,但时隔一年便告夭折。2004年,该公司又推出一款曾被人们认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物流保险”——物流责任险,其结果也是少人问津。
目前,物流业应用的保险险种主要是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邮包险是货物运输保险中的一种,邮包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同时还包括海运过程中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深圳邮局和某保险公司此前推出邮包险,费率比保价低一半,保价费率为1%,而邮包险费率则为0.5%。邮包险最高保价值20万元的物品,某些物品如珠宝等保额会受到限制,但试运行几个月来,每月都有价值几百万元的包裹购买邮包险。
邮包险对于规避快递风险的优势显而易见,但邮包险被公众应用需要由保险公司与邮局或快递公司合作,小型快递公司往往没有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愿望,而邮局或者大型快递公司则很少向寄件人推荐邮包险,因此这个险种少为人知。
在快递业务越来越普遍,运送物品价值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如何开拓、推广适宜的保险品种,为快递行业增加安全系数,值得保险行业和快递行业共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