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人不愿献血因担心被牟利血荒寻求破解之道

2012-02-20 11:15: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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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法》亟待完善

血荒引发了修改《献血法》的讨论。《献血法》自1998年实施,距今已经14年了。这部不到3000字的法律对于中国血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随着情况的变化,它的局限和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关于无偿献血的种种新问题也亟待法律来回答。

去年两会期间,马林凤、汪春兰等184名代表就提出了6件议案,建议完善《献血法》。其中涉及到调整献血人群年龄段和单次采血量及献血间隔时间、取消无偿献血补贴、制定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全国统一方案、增加稀有血型者应急救治及血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近日举行的一场专题研讨会上,《献血法》修改再次成为焦点。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主任朱跃国在会上提出,血荒等新问题的出现说明,无偿献血模式急需改进。因为血液和治病救人联系在一起,有内在的刚性需求。血荒闹到一定程度将引起社会的不安定。《献血法》有必要考虑应急保障的制度设计,即一旦出现非常情况该如何应对。

他还指出,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献血法》中有的规定显得不够明确,在执行中也暴露出尴尬来。比如对无偿献血者的鼓励政策就很模糊,各地的办法也五花八门。深圳称一次献血终身免费用血;上海说献200毫升,5年之内可免费用1000毫升;还有的城市表示献血800-1000毫升以上终身免费用血。

“免费用血政策不统一,会给流动人群献血后兑现鼓励政策带来问题。在这个地方献血和在那个地方献血,完全享受不一样的政策。如果在深圳献血,可以终身免费用血,到上海献血的话,五年之内只能献一还五,五年以后是等量的。”朱跃国说。

另外,《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障公民用血的时候,是国家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这在现实中也出现了毛病,甚至滋生了新的“血霸”、“血头”。为什么?“亲友”很难界定。在缺血的时候,一些“血头”就钻这个空子,医院明知道双方是买卖关系也毫无办法。为此,武汉血液中心暂停了互助献血,却因此遭到了不少责难。

孙东东指出,从“郭美美”事件可以看出,造成血荒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长期只注重技术标准,忽视了程序规范,程序不透明,老百姓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应先行,这是修改法律的基础,这个都没有的话,其他的就很难了。”

他认为,《献血法》修改的关键是建立几个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安全前提下保质保量的采血制度;激励制度;管理制度(政府管理、血液机构的管理、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机制);信息平台制度;临床用血制度等等。

推广自体输血需激励机制

“用自己的血救自己的命,您对自体输血怎么看?”人民网日前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12624名接受调查的网友中,近九成人不了解自体输血,48.5%的网友则表示,第一次听说自体输血。

自体输血就是病人需要输血时,输入病人自己预先储存的血液或失血回收的血液。与异体输血相比,自体输血可以节约用血,而且能避免输血传播疾病,减少患者医疗经费开支。

一般来说,自体输血分为三种,一种医学上称为“术中急性等溶血液稀释”,是在麻醉后、手术开始前实行患者自体采血,只要没有禁忌证,血液稀释回输对预计术中失血达1000~2000毫升的大多数手术都适用。

第二种是术前自体储血,择期手术前2~3周对病人采取自体血,可反复采血贮存,然后在手术时或急需时输还病人。采取的血液可预存于血库内,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很多患者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如心功能Ⅱ级以上、身体状况好,准备择期手术而预期术中出血多需要输血者;孕妇和计划怀孕者;有过严重输血反应病史者;稀有血型或曾经配血发生困难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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