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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线>专题>四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新闻
也说治理非法网络公关长效机制如何建立
2011-04-21 15:34:3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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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新华网4月13日)

笔者认为,针对日益猖獗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国家四部门联合出台强硬措施进行专项整治很有必要,笔者坚信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必然会取得辉煌成果。但只开展为期2个月运动式的整治行动,显然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存在已久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即风暴过后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很可能会死灰复燃,甚至再次达到疯狂的地步。因此,要想消灭“网络水军”,彻底阻断其传播途径,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和网络公关行为,遏制非法网络公关猖獗势头,构建规范有序、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必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必须进行日常化治理。

那么,到底如何建立治理非法网络公关长效机制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首先要有法可依。在管理互联网方面,我国沿用至今的是2000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对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散布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作出了规定,但对于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这一“新事物”缺乏相关条文制约。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需要依照哪种法律法规进行定性,对其采取的惩处措施也相应难以明确。因此,必须及时制定或修订、完善一套新的制度,以适应当前和将来的形势。这套制度还要与《刑法》、保护名誉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告法》等法律相衔接,对网民发表合法、真实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还应依法得到充分保护。

二是要抓好落实抓好基础管理和源头治理。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了,必须严格执行,必须抓落实,以维护法律的权威。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出现,是利益驱动的产物。只要有利可图,只要稍微松懈,就会有人去冒险。因此,仅指靠两个月的专项行动绝不会从根本得到消除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过后,如果不加强日常化管理,如果不长期坚持下去,如果不从源头上治理,一些人很快会打着“网络营销”或“网络公关”的幌子,以经济利益为诱饵,雇佣大量人员,从网络舆论监控,前期策划,到组织发帖、跟帖、删帖,形成操纵舆论的利益链条的。因此,必须把集中整治行动和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基础管理和源头治理,着力建立健全治理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法查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对社会危害巨大,如果任其泛滥,那是对互联网文明和社会诚信的严重侵蚀,也是对互联网开放、平等理念的亵渎。“网络水军”利用虚假信息、偏激言论进行商业炒作,严重干扰网络舆论,危害网络秩序,损害互联网公信力,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如果任由其泛滥,必将损害中国互联网的长远发展,损害中国经济建设的舆论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握政策、依法查处,对商业竞争领域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及其策划者、组织者进行精确打击,优化我国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舆论环境。另外,还要依靠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监督。数亿网民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坚实依托,创造互联网的良好氛围,只有通过网民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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