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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戒毒出所人员就业安置率须达100%
2012-10-16 18:36:44 来源:中国日报贵州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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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无缝对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本月起,贵州将对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全部实现“无缝对接”,戒毒出所人员就业安置率必须达到100%,以切实解决吸毒人员戒断巩固难、就业安置难、回归社会难问题。

“无缝衔接”即从出所接回、跟踪帮教、就业安置等一套对接帮教机制。实现“无缝对接”是解决戒毒人员复吸率高的重要举措。戒毒康复实践证明,吸毒人员从强制隔离戒毒到回归社会需要2至3年戒毒康复和心理矫治期。除了解决好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在社区创造和建立一个良好的戒毒康复环境,使其彻底戒脱毒瘾。

为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接回机制,贵州省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赵翔要求,贵州省各级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公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要落实与当地“阳光工程”企业的用工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戒期限结束前3个月的劳动技能培训,为当地“阳光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同时各地禁毒部门要主动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力度,开展多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安置机制。各地要采取以“阳光工程”企业集中安置就业为主,多种就业安置形式相结合,真正解决出所人员的生活、就业问题,就业安置率必须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出所人员必须安置到当地“阳光企业”或是推荐当地企业、单位就业;同时鼓励出所人员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积极为其提供小额低息贷款或给予创业资金扶持,落实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建立和完善关爱帮扶机制。对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就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对毒瘾较重的人员要采取脱毒治疗,鼓励动员参加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积极开展心理康复、行为矫治。

据介绍,近年来,贵州省探索出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阳光工程”建设模式,对禁毒工作的深入推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1至9月,贵州省社区戒毒执行率全国排名第十位;全省社区康复执行率全国排名11位;安置就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5000多名。(实习记者 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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