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会同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基层公共文体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到2020年,全市基层文体设施总面积力争超过1100万平方米,人均面积超过1平方米,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街道、社区公共文体设施总数量超过1500个,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城市“十分钟文体圈”。
《指导意见》提出,计划到2015年,全市基层文体设施总面积力争超过980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期末的860万平方米增加约120万平方米,按常住人口1100万计算,人均面积超过0.89平方米。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街道、社区公共文体设施总数量超过1300个;计划到2020年,全市基层文体设施总面积力争超过1100万平方米,按常住人口1100万计算,人均面积超过1平方米。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街道、社区公共文体设施总数量超过1500个。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城市“十分钟文体圈”。
《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依据服务人口确定建设规模的工作原则,提出探索行政区域型与功能区域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配置模式,主要按照每10万人拥有一个街道级以上公共文体设施,每3万人拥有一个社区级以上公共文体设施的原则进行规划,形成覆盖行政性社区、服务人口聚集的厂区和大型屋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使公共文化设施的规模大小不再完全取决于行政区域划分和行政级别,而主要服从于服务人口。
其次,《指导意见》还明确服务人口是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将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纳入服务人口计算范围,充分保障了来深建设者、劳务工等群体的文体权益。
第三,《指导意见》明确“十分钟文体圈”是资源共享前提下设定服务半径概念。通过对步行、公共交通等出行时间的测算,对文化设施的服务半径提出了“十分钟文体圈”目标要求。同时,强调基层公共文体设施的规划建设应综合考虑周边市、区两级文体设施建设情况,属于其服务半径范围的,原则上不重复建设。
第四,《指导意见》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政策导向,在强调政府作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主体的前提下,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者以捐赠方式建设公共文体设施,对捐建公共文体设施的,可以依法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并可享受冠名权,力求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记者 陈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