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行的速度快、效果好,”国家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宋娟在安徽合肥考察时说。日前,国家人社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在合肥召开全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合肥市人社局局长朱正跃作了交流发言,合肥市也是会上唯一介绍经验的城市。
“劳动争议的源头在劳动用工大环境,为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合肥敢闯敢试敢破难题。”市人社局副局长王世保介绍,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合肥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对国家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实施条款。出台了“和谐用工18条”,着力解决企业职工住宿、交通、户籍、就医、子女就学、维权、争议调解等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和职工体面劳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常青街道副主任洪道华介绍,“依托就业保障平台建立起的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站,可以把很大一部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争议双方的对抗性。”
据悉,合肥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的“六个延伸”,向社区、生产一线、劳务输出地、小企业、行业产业以及网络延伸。合肥在论坛上开通了“劳动监察和谐号”版块,在全国是第二家。
近年来,合肥市已建立起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占已建工会企业的90%。2011年10月,合肥供水集团、合肥燃气集团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高新区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合肥在全省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中谱写了一首和谐之歌。
来源:中国日报安徽记者站( 记者 曹微 实习记者 孙玲娟)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