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日召开的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获悉,2001-2010年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主要目标如期实现,各项妇女儿童事业蓬勃发展,广大妇女儿童幸福指数大大提升。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10年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小学和初中毛入学率、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等8个指标远高于国家目标值,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等7项指标已超过国家新两纲提出的未来10年发展目标。
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相继出台了《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157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和政策。低保妇女免费健康检查以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均写入相关法规政策。
妇女儿童享有的公共服务不断拓展。逐步建立健全了养老、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障制度,城镇从业女性参保率逐年增加;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67.8万人,每万人口学前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居全国前列,9个设区市均建成儿童福利院。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孕产妇保健、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病免费检查、儿童保健、儿童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全省26万名城乡低保妇女和13.2万名农村妇女接受了免费妇女病检查。设立了“母亲健康天使基金”,解决重大疾病的贫困妇女后续治疗问题。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更加多样。强化对妇女的就业帮扶,女性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达45.6%。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我省的十七大代表中女性占30%,居全国第2位,省、市、县党政班子女领导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全省农村女性进村“两委”班子比例达99.6%,比上一轮提高4.5个百分点。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