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较城镇居民高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95:1缩小到2011年的2.87:1。1月19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湖南省2011年的主要调查数据。
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
2011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844元,比上年增加2278元,增长13.8%,实际增长7.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467元,增加628元,增长6.4%;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674元,增加793元,增长42.2%;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933元,增加628元,增长14.6%;人均财产性收入为771元,增加230元,增长42.4%。
2011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567元,比上年增加945元,增长16.8%,增加额和名义增幅均为1997年以来最高,实际增长10.6%。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241元,增加585元,增长22%,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9.3%,为历年最高;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为2725元,增加261元,增长10.6%;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89元,增加88元,增长21.9%,其中农民得到的救济金、养老保险金、各种政策补贴等政策性转移收入人均为286元,增长17.5%;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12元,增长10.5%。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大幅增长。2011年湖南外出农民工总人数为1137.7万人,比上年增加74.4万人,增长7%;月平均工资为1786元,增加442元,增长32.9%。
记者还了解到,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较城镇居民高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95:1缩小到2011年2.87:1。
居民消费快速提升
据介绍,2011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3403元,增加1578元,增长13.3%,实际增长7.4%。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中,交通通信和衣着类支出增幅较大,分别增长28.2%和17.3%。201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179元,增加869元,增长20.2%,实际增长13.8%。八大类消费支出均呈较快增长态势。其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居住支出大幅增长,增幅均在30%以上,分别增长35.6%、35.1%和34.8%。
另外,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率提高。2011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比农民人均纯收入高3.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平均消费率由2010年的76.7%提高到2011年的78.9%。“这表明在国家惠农政策措施下,特别是实行农村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民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倾向提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副队长刘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