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获悉,《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于近日正式出台,将实现5年内社区老年服务站全覆盖和养老机构床位翻一番的目标。
《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成都市将初步形成“9073”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实现社区照料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到户籍老年人口数的3%以上。5年内乡镇(街道)老年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老年服务站覆盖面将达到100%,全市养老机构床位翻一番,总数达7.4万张。
同时,为促进“十二五”期间社会化养老机构的发展,成都市还配套出台了《成都市加快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化养老机构的项目用地保障、财政资金补贴以及相关费用减免方面提出了全方位的具体扶持措施。
社会化养老机构是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养老服务场所,其中也包括在城市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服务而设置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民办养老机构是其主体,在作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重要补充的机构养老中扮演着主力军的角色。
《意见》提出,对2013年底前确定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用地,成都市将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对基本保障型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用地,供地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土地整理成本,并采取挂牌方式供地,对大型综合型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用地,按照挂牌价优先供地。对通过招商引资新建的特别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用地,可采取政府“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
财政资金补贴方面,成都市对新建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将按照每张床位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利用社区设施、自有资产改(扩)建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将按照新建(增)一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这一补贴标准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意见》还提出,对社会化养老机构收住成都户籍老年人的,成都市还将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性床位补贴。此外,社会化养老机构的服务性用水、用气(燃料)价格与居民用户同价并免收配套费,生活起居用电价格也会按照居民用电标准执行。
继《规划》和《意见》出台之后,成都市还将陆续出台《成都市城乡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成都市社会化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成都市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成都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全方位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记者 李渝)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