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省的低碳、节能和减排指标分别确定为:碳排放下降4.1%,单位能耗下降3.2%,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均下降1.5%。“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云南省的低碳目标和节能减排任务更重。针对这种情况,云南省“十二五”期间仍将实施“四个挂钩”的政策,从用电用地需求、审批核准项目、财税价格政策和金融信贷扶持方面,保持对“高能耗、高排放”生产方式的高压态势。
尽管“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完成的较好,但云南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仍很突出。云南省缺煤少气,煤炭消费比重大,控制碳排放任重道远。目前,云南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比全国高出40%和12%,节能降耗难度增大。云南省节能减排的空间有限,受财政资金不足、投融资平台不完善制约,部分县市区污水处理厂还难以正常运行。因此,云南省提出:“四个挂钩”推动“十二五”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
考虑到土地资源的稀缺,云南对向缓坡山地发展的项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企业给予土地指标和能耗指标的照顾。对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或完成较好的企业,给予用电、用地支持,反之则要取消现行的优惠政策。对不能按期完成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任务的州市,暂停项目的环保、供地和审批;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并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云南各级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将大力推进“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促防”的促进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地推进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实行“差别对待”的金融政策,对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做得好的重点企业,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增加再贷款规模。对绿色生产企业的上市及增资扩股采取优先政策,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发债。
此外,“十二五”期间,云南省还将抓住低碳省试点建设、挖掘节能降耗潜力、污染治理和污染物减排、技术创新和推广“四个关键”,把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与桥头堡绿色经济强省建设结合,与主体功能区划结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
来源:人民网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