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作品的评选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竞争性和协商性的统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奖作品要求必须体现“和美西藏”美术作品大赛的主题和理念。同时,获奖作品还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本次“和美西藏”美术作品大赛共设四个奖项:
金奖(5幅);
银奖(10幅);
铜奖(15幅);
优秀奖(20幅)。
获奖作品和部分参赛作品与特邀作品将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展出。展览结束后,除对经征得作者同意的作品进行拍卖外,其他作品将退还给作者。拍卖所得费用,将用于支持西藏或其他四省藏区的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来源:中国西藏网周末假日版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