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6月30日,一名纳税人(右)在山西运城市新绛县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向税务人员咨询纳税项目。 当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高新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