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在京举行,让我们向道德模范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党的十七大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牢牢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为巩固共同思想基础、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历来有崇德重德、尚德倡德的传统,常言道,“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强调的就是道德对于个人修身立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道德建设,更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道德建设需要从教育入手。人无常心,习以成性;国无常俗,教则移风。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自古以来十分注重道德的教化和养成,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曾提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我们党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中,对道德教育都没有放松,社会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这也成为我们不断赢得胜利、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法宝。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深刻变革,人们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日益明显,主流价值观和基本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挑战,讲利益不讲道义、重能力不重品行的现象有所滋长。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社会道德为代价,道德教育在任何时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道德教育的主题,融入到整个国民教育当中,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从娃娃抓起,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抓细节抓具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推动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更好地助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加强道德建设需要法律和制度作保障。德以劝善,法以诛恶。道德是软约束、是人们内心的法,法是硬约束、是最基本的道德,二者功能互补、相辅相成。要使道德教育由软变硬、由虚变实,必须有一套严格的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和保障。法律是道德规范和社会文明的风向标,必须把道德观念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把道德规范体现到法律法规的制定之中,并通过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扶正祛邪、惩恶扬善,使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如果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者的合法权益时刻得到保障,好人难做、冷漠围观现象就会减少;如果不择手段、非法牟利者的行为受到严惩,“毒奶粉”、“地沟油”便会失去生存空间。惟其如此,人们从善的信心才能得到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石才能坚实稳固。
加强道德建设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国家者,积人而成。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既是觉悟、也是义务,道德大厦的建设需要每个社会成员添砖加瓦。当下,有的人对不道德现象有痛恶之言,也有行善助人之心,但常常瞻前顾后、逡巡不前;有的人不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理,只想作壁上观、独享其成;有的人则置社会道德于不顾,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凡此种种,应当坚决摒弃。为官一任必须讲官德,只有清正为民,才能赢得信任、造福一方;为人师表必须讲师德,只有言传身教,才能受人尊敬、琢玉成器;经商办企业必须讲商德,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市场、长远发展。全社会都要讲公德,只有人人修身自律,躬行实践,才能积小流而成江海,积小善而成大德,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