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应:跟上了吗?
用地供应能否及时跟上,对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至关重要。
为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决定今年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连同责任人名单由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示,并加强督促落实。
为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部分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进度。
北京市国土局将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新开工2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
安徽省今年将单列1.23万亩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全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类”保障房及配套商业设施建设。
青海省将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确保新批准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此外,对于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未达到70%的州、市、县,将暂停其房地产用地开发审批。
根据国务院督察组公布的督察情况,接受检查的16个省(区、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
值得关注的是,在日益紧张的土地供应中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现实,在严格的土地审批程序中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严峻的考验。
监督检查:落实了吗?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与住户交谈、与管理人员沟通,了解配置、运营和退出等管理情况……
在刚刚结束的房地产督查中,保障房建设是国务院督查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据了解,今年3季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集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巡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政策落实、工程质量等情况,督促地方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工作督查约谈和问责办法。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约谈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强督查考核。如陕西省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月排名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推进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编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完善低收入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覆盖面达到20%左右。人们期待着随着考核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保障房建设速度加快、力度加大,早日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