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西城区远见名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北京明华嘉业物业公司因未公示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等问题,于12日下午被责令整改。这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颁布后发出的首张罚单。
根据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企业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农科等一行,突击抽查了北京市多个物业公司的执行情况。
北京明华嘉业物业公司是12日第三家被突击检查的物业公司。检查组在明华嘉业向物业项目经理询问公示情况,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口头表示,已按规定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公示,并安排人员带检查组查看。但在小区北门,检查组只看到一份物业收支情况的报告,并没有其他内容。检查组当即表示,按《办法》对该物业进行查处,并在该小区公示栏内张贴了处罚公告,要求其在4月19日之前,将整改报告报西城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张农科表示,《办法》中要求公示的内容必须全部公示。如此敷衍的行为必须处罚,并计入物业公司信用档案。他说,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让业主知道自己缴纳的物业费用到哪里,要花个明白钱。同时,促使业主关心和参与自己小区的管理。
张农科说,若小区物业不公示,业主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公示后,对物业费收支有怀疑的,可提出质询,还可以申请审计,物业公司要予以配合。
据介绍,如物业费确实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可以找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若评估的费用高于现行的物业费,可以向全体业主提出,由业主表决决定。《办法》就是要让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以后,物业需要怎样的服务都应该由业主说了算,而物业的职责就是在业主的需求内完成好服务。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