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二:只有一枚指纹?
警方从案发现场只取到一枚指纹,王朝母亲怀疑公安机关中有人骗取了她儿子的指纹
在庭上,公安机关指认王朝为抢劫疑犯的另一证据,也遭到质疑。
侦查过程,公安机关调取河北冀兴高速公路公司保定管理处的监控信息,证实:一辆车牌尾数为“937”的小型车,于2006年8月11日早8点,从石家庄上高速,9点半从保定下高速。当天13点半,一辆车牌尾数为“937”号码的小型车又从保定上了高速。
而王朝那天驾驶的车辆,车牌号刚好是“冀AW5937”。
辩方律师王振荣说,“937”不是一个完整的汽车牌号,该车的车型、隶属哪里管辖都不得而知,怎么能证明,那车是王朝的车呢?
公安机关还提供了一个证据,证明王朝就是那个入室抢劫犯。
公安机关提取了王朝的指纹,与从酒瓶上获取的指纹,一同送去对比,发现两个指纹吻合。
但王朝的辩护律师,还是从这一证据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首先,民警石俊鹏在现场勘验时,在卧室门口发现的是一只红酒酒瓶,并摄有照片。为什么公安机关指纹送检报告上显示的是XO酒瓶?
其次,警方只从酒瓶上采集到一枚中指的指纹,而且是指尖朝上。那么指尖朝上,怎么能握住酒瓶呢?还有,为什么没有在现场采集到其他脚印或指纹呢?
王朝在狱中曾回忆了这样一个细节,2006年9月28日,一个朋友曾给他介绍认识一位保定的“歌厅老板”。王朝到场后,这位老板指着桌上的一瓶XO酒要请大家喝。王朝用手将酒推开,表示自己请客。
王朝说,后来接受审讯时才发现,那“歌厅老板”便是北市区刑侦大队干警王小龙。
杨惠贤怀疑,警方可能从她儿子王朝处骗取指纹。
一位曾参与审理王朝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我做过这么多年的刑庭法官,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现场只能找到一枚嫌疑人指纹的情况基本不存在。一般现场会有许多指纹和脚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