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稳定蔬菜价格,取得了积极成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鲜菜价格指数,自去年10月份同比涨幅达到31%高点后出现明显回落,其中12月份同比下降5.7%。今年1、2月份鲜菜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分别为2%和6%。一些城市蔬菜价格明显低于去年同期,如太原、南京、天津2月份蔬菜价格比上年同期分别低11.5%、11%和7.8%。
但受局部地区恶劣天气多发、时段性供求不平衡、流通环节偏多等因素影响,2月份仍有部分城市蔬菜价格涨幅较大。从环比看:石家庄(34.6%)、南京(33.1%)、兰州(30.5%)、济南(26%)、合肥(25.9%)涨幅远高于全国平均15.2%的水平;从同比看:成都(34.6%)、贵阳(32.6%)、兰州(30.7%)、重庆(30.6%)、福州(26.2%)涨幅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6%的水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