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26日出台“国八条”之后,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通知提出,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