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量刑和事实证据可能出现变化
2010年12月21日,河南农民时建锋因用两套假军车牌照通行2361次,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平顶山市一名知情官员介绍,该车核载25吨,但实际中经常超载拉货七八十吨,最后确定的过路费比较多,可能是因为超载太多有一定的惩罚性收费。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诈骗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这意味着对罪犯时建锋的量刑和原判事实证据可能出现变化。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时建锋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引起了媒体强烈关注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询问了时建锋。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审判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决定对该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刘鹏华说:“13日晚上,我们组织人员到看守所讯问时建锋时,时建锋称他受到一名亲属的指使。他的新供显示,此案还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证据及对时建锋的量刑可能出现变化。因此,我们启动了再审程序。”
新闻回顾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新闻发布会现场(来源:平顶山法院网)
案件主审人接受央视、新华社、河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来源:平顶山法院网)昨日,平顶山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记者也联系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下称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详细了解了368万元过路费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