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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11告别"暂住证" 给予流动人口12项市民权益
2011-01-05 07:07:3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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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来自重庆的郑华川和其父母来到文家派出所填表申请居住证。郑华川一家人在成都文家综合市场五金杂货店已有多年,一听说可以办理居住证,就立刻来到派出所填表登记。

郑华川告诉记者:“现在办理居住证非常方便,办理日后2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居住证,而且还能享受很多政府的优惠政策,加上我马上要买车和开办公司,居住证将省去很多麻烦。”

2010年年7月,成都市出台《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确立为成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

成都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俊国告诉记者,与传统人口管理制度相比,新的居住证制度将以人员的居住状态重新界定“居民”的范围,明确动态社会状态下城市服务和管理的对象。同时,新制度逐步赋予持证人与户籍居民接轨的优惠待遇,从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两种,有效期分别为五年和一年,流动人口可根据拟居住时限长短及就业状况领取不同证件。

对持有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成都将给予其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8个方面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对持有居住证的人口,还可另外享受到按照规定参加科技发明成果申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等其他4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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