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王炳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市场有效供应,目前已经采取和将要实行的措施主要包括:
搭建蔬菜等农产品产销平台,做好重点农产品产销衔接。适时组织召开蔬菜产销衔接会、购销洽谈会、网上对接会等活动,帮助产区与销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依托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和部、省、市、县四级监测平台,建立全国百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报制度,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对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和批发价格实行每日监测,掌握蔬菜主渠道、供求及价格动态。加强市场预测预警分析和公共信息服务,利用主要媒体和“商务预报”网定期发布市场信息,引导蔬菜生产和流通,稳定市场消费预期。
建立蔬菜调控体系,增强应急保供能力。建立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骨干队伍,作为应急调运集散地和供应点,完善应急投放网络,必要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保障供应。促进蔬菜主销区与主产区建立货源供应保障协作关系,保证应急状态下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蔬菜货源,一旦需要可及时组织跨区调运调剂。选择萝卜、大白菜等耐贮存、易运输的蔬菜品种,按照城市人口消费量水平督促地方政府建立临时性储备。
完善储备体系,并及时进行储备商品投放。猪肉方面,商务部于11月上旬会同财政部等有关单位向全国市场投放了今年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食用糖、食用油方面,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于10月下旬投放了21万吨白砂糖,国家有关部门也向市场投放食用油30万吨。下一步,商务部门将继续指导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品种,保障市场供应,满足广大群众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稳定。
加强流通体系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力争在3—5年内初步建成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