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民族构成
全国汉族人口为109932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10846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1.96%下降为91.02%;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8.04%上升为8.98%。
七、城镇人口
全国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为34752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由26.23%上升为28.85%,提高 2.62个百分点。
八、教育
每十万人口接受过各种教育的人口分别为:大专以上的2065人,比1990年上升 643人;高中的8282人,比1990年上升243人;初中的27283人,比1990年上升3939人;小学的 38441人,比1990年上升1384人。
全国文盲、半文盲人口为 14505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5.88%下降为12.01%。
九、抽样误差
这次人口抽样调查在95%的把握程度下,人口出生率的抽样误差为0.73‰,人口死亡率的抽样误差为0.39‰。上述数据表明,这次抽样调查的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数据质量是可靠的。
注:1.城镇人口为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人口、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以及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委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委会人口。
2.接受各种教育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3.文盲、半文盲人口为15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
4.在估算1995年全国出生率、死亡率时,已经考虑了抽样误差的影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