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上海首批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已在徐汇、闵行两区试点,然而,相当一部分符合申购条件的职工家庭经济都相当困难,即使在价格优惠的经适房面前,不少家庭仍然会遇到付不出首付款、还贷压力大等问题。
上海市总工会提案建议,将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款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允许职工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市总工会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往往只有一部分有足够购房能力,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人群可以受益,对保障中低收入职工住房的支持效果不够明显。
因此,在提案中,市总工会建议,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将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款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允许职工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从而使更多符合申购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能购买得起经济适用房。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谌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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